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为了更好地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,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,我会对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——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》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——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》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——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》等三项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。现予印发,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(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)反馈我会。
联 系 人: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段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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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2019年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