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证公告[2018]33号
为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期间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行为,维护证券市场秩序,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,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修订形成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(详见附件1)和修订说明(详见附件2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8年12月1日前反馈至本所。
通讯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,邮编:200120;传真:021-68811782,电子邮箱:listing@sse.com.cn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
2.
上海证券交易所
二○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